从2021年11月8日开始的八周实习已经结束,在实习的两个月里,我们小组四人通过实习,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我们所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我们有幸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也是提高动手能力的好地方。通过在湖北聚力律师事务所近两个月的实习,我们收获良多。
(学生在湖北聚力律师事务所实习)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事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这点在我们整理卷宗时也有体现一一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实务。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还有一点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例如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首先交通事故调解率是很高的,我们要知道交强险有哪些赔偿项目,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有些地区是不同的,对于车损是需要做鉴定报告的,对于交通费而言,租赁车辆可以进行赔付,但需要在合理范围内;需要找同等类型的车,并符合合理市场价的车辆进行,保留好协议和发票。并且通过整理卷宗和参与旁听庭审,我们发现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设计到损害赔偿的计算(例如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在湖北聚力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时间虽然短暂,我们能做的事情也并不多,但这短暂时光却在大学生涯里占据着重要位置,这是一段学习之行,是一场提前接触社会之旅。在这段实习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还包括与人交流,融入社会的能力上。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角度去分析问题。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时长,且存在诉讼风险的手段,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灵活切换,尽可能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