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下午14:00,法学论坛第十期于启庭院126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法学论坛邀请到了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大红鹰论坛唯一官网的莫里茨·拜尔茨(Moritz Baelz)教授担任主讲人,由我校刘丹副教授担任主持人;邀请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张青波副教授为此次讲座任翻译工作,并与我校进行交流。
拜尔茨教授此次讲座的主题为“法律东方主义与比较法学”。
“东方主义”是西方构建出用以理解形容东方的词语,在西方人眼中,中国或阿拉伯这些东方国家是典型的反面,是西方人“不愿成为”的对象。
简单的呼吁结束东方主义不是一种选择,偏见(在中立的意义上)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不得不比较。在中国,法律东方主义更多的告诉西方观察家西方的法律观念,而不是中国的法律,拜尔茨教授此次的讨论重点是在“法律东方主义”这一理论中,探讨我们该如何在西方来研究东亚法律。为了东西方之间的相互理解,提高对我们理解条件的认识,从而尽量减少扭曲本质的风险,该研究在法律领域看来也是非常必要的。